1.与地方政府合作
1)与地方政府合作,推动低空产业集群建设。 利用地方政府投资低空经济母基金的作用,与共同建立地方低空经济相关的创新平台和基地。
2)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科研基地。
3)建设民用有人和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。
4)低空飞行器研发、制造、交易、托管、租赁、运营、维修、零部件备件仓库等等方面,与地方机构合作,建立相应的基地。
5)与地方政府和高校、科研机构在飞控系统、航电系统和飞行器设计制造等关键技术方面,建立技术创新联盟。
2.与军方协作建设网络平台并落地
1)军方管理为主,军方负责空域管理,确保飞行安全。
2)协同管理改革,探索军地民协同管理,提升低空飞行审批效率。
3.与专业飞行制造商:打造合适网络平台落地的各种低空飞行器 |